随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已成为企业合规开展线上业务的核心准入要求。本文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系统梳理备案办理的核心条件,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引。
备案主体需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不得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医疗器械销售”或相关表述,确保主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根据政策要求,企业需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核查信用信息,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防范高风险主体进入市场。
企业需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拟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类别;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册人/备案人销售自有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确保产品合法合规。
若企业同时经营多类别医疗器械,需确保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覆盖全部销售品类,避免超范围经营。
备案要求配备至少1名质量管理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与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全职在职: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部分省份要求社保记录覆盖备案申请前3个月,避免“挂证”行为;
职责能力:需具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追溯体系及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承担质量管控职责。
企业需通过自建网站或入驻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并满足以下条件:
自建网站:
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经营性或非经营性);
完成ICP备案或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服务器物理位置在中国境内,支持日志留存6个月以上;
具备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措施。
入驻第三方平台:
与平台签订正式入驻协议;
平台需取得《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确保平台服务类目包含“医疗-医疗器械”。
备案需提交以下制度文件:
质量管理制度:涵盖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确保全流程可追溯;
信息审核制度:明确“先审后发”流程,审核痕迹需留存3年以上;
应急处置预案:包括舆情、投诉、疑似虚假宣传的分级响应机制;
用户隐私保护制度: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明确用户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及删除规则。
备案制改革简化了准入流程,但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企业需以专业态度准备材料,以责任意识落实管理,通过规范化运营构建安全、可信的线上医疗器械销售生态,为行业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