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的正式实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已由审批制全面转为备案制。这一改革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但并未降低合规门槛,反而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本文基于最新政策要求,系统梳理新办备案的核心流程与合规要点,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引。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属地化实施细则,申请备案的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类型:仅限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个人自媒体不得申请。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中需明确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相关表述。
人员配置:至少配备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专业人员,其中1名需为执业药师或医疗器械工程师,需提供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记录。
技术保障:服务器须部署在中国大陆境内,支持日志留存6个月以上,并完成工信部ICP备案。
备案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核心文件包括:
基础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
人员资质文件: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网站相关文件: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主体一致)、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机房资质证明、网站栏目设置说明(需明确药品信息分类及展示方式)。
制度文件: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流程需留痕3年以上)、应急处置预案(含舆情、投诉分级响应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含用户信息保护措施)。
其他文件:监管部门在线浏览网站内容的方法说明、历史信息备份与查阅制度、药品信息来源合法性承诺书。
备案流程分为线上申请、材料审核、公示与发证三个阶段:
线上申请:登录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注册企业账号后选择“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事项,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材料审核:
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及格式规范性。
实质审查:对材料真实性、网站合规性、人员资质等进行详细核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公示与发证:审核通过后,备案信息在药监局官网公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可在线下载电子备案凭证或领取纸质证书。
备案并非终点,企业需持续满足以下要求:
信息公示: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备案编号、有效期及服务范围。
年度自查:每年1月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确保网站系统与备案信息实时同步。
变更管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如域名、地址、专业人员等)的,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内容合规:禁止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信息,药品广告需经审查批准并注明批准文号。
备案制改革让准入环节更高效,但合规底线未降。企业需以专业态度准备材料,以责任意识落实管理,通过规范化运营构建安全、可信的线上药品信息服务体系,为行业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