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限制: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申请资格,仅允许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相关表述,若未涵盖或表述模糊,将直接驳回。
外资企业特殊要求:外资企业需提交商务部门备案文件及股权结构公证,禁止采用协议控制架构。若未提供完整外资证明或存在股权争议,审核将不予通过。
专业人员资质不足:企业需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规的专业人员,其中1名需为执业药师或医疗器械工程师。若仅提供学历证明但未提交职称证书,或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将导致审核驳回。
社保缴纳异常:专业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需与申请企业一致。若社保记录显示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或未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将触发合规性审查失败。
域名与服务器问题:域名需完成工信部ICP备案且所有人与备案主体一致。若域名未备案、备案主体不符,或服务器部署在境外,均会导致审核不通过。此外,网站需支持HTTPS访问,并提交SSL加密证书链完整性证明。
功能设置违规:网站禁止设置在线问诊、智能荐药等疑似诊疗功能,且需屏蔽处方药信息。若页面存在处方药商品名、适应症描述,或搜索功能可检索到相关内容,将因“内容违规”被驳回。
材料缺失或格式错误: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域名证书、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等核心材料。若材料未加盖公章、未附“与原件一致”声明,或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如PDF单个文件超10MB),将导致初审不通过。
信息不一致:若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与申请表填写内容不符,或网站名称包含“中国”“中央”等敏感词汇,将因“信息矛盾”或“命名违规”被驳回。
企业需建立药品信息审核机制、数据备份与查阅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用户隐私保护协议。若未提交相关制度文件,或制度内容流于形式(如未明确审核流程、数据留存期限不足6个月),将因“制度缺失”被要求整改。
若网站内容涉及新闻、出版、医疗保健等需前置审批的行业,需先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并输入审批号。若未办理前置审批或未上传证明文件,将因“内容未报备”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