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详解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推动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其申报条件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导向,旨在筛选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以下为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条件:
一、基础注册与规模要求
企业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且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企业规模需同时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此规模限制确保企业聚焦细分领域,避免资源分散。
二、行业与合规性要求
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范围。同时,企业需保持合规经营,近一年及申报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科技属性核心指标
企业需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综合评估,总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具体指标包括: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分档评分,最高20分;
研发投入:按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或成本费用比例分档评分,最高50分;
科技成果:拥有有效期内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或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数量分档评分,最高30分。
四、直通车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若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可直接确认符合申报条件,无需参与综合评分。这一机制为高技术含量企业提供便利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