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网站相关材料准备指南
在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过程中,网站相关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是审核通过的核心要素。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最新要求,企业需重点准备以下网站相关材料:
一、域名与服务器证明材料
企业需提供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证明文件,确保域名注册主体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若使用云服务商二级域名(如xxx.aliyun.com),需补充云服务合同及主体一致性证明。服务器部署需满足境内要求,提供服务器租赁合同、IP地址证明及机房地址证明,确保服务器物理位置可追溯。
二、网站功能与内容材料
需提交网站栏目设置说明,明确标注药品信息展示、健康科普等核心板块,并说明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经营性网站适用)。同时,需提供药品信息审核机制说明,涵盖信息发布流程、数据备份与查阅制度,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可追溯。禁止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信息,需在说明中明确内容合规性承诺。
三、技术安全保障材料
企业需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包括防火墙部署、数据加密方案、用户信息保护机制等。若已通过第三方安全渗透测试,可补充安全测评报告以增强材料说服力。此外,需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确保监管部门可实时核查。
四、备案公示材料
企业需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及ICP备案号,提供公示位置截图作为备案材料附件。若网站名称包含“中国”“中华”等禁用词汇,或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等敏感内容,需提前调整名称并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