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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大庆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全流程指南

阅读量:24 时间:2026-01-06
文章摘要:

随着国家药监局《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的全面实施,大庆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管理正式进入“备案制”时代。为帮助企业高效完成备案,现梳理2026年最新政策要求与办理流程,助力企业合规运营。

一、备案主体资格要求

备案主体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可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药品信息服务”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内容。若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需先完成信息服务备案,再单独申请销售备案或许可。

二、专业人员配置标准

企业需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规的专业人员,需提供药学、医疗器械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如执业药师证、医学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等),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网站负责人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如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等),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三、技术与设施规范

网站需完成工信部ICP备案(非经营性)或ICP许可证(经营性),域名所有人与备案主体一致。服务器须部署在中国大陆境内,并通过二级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企业需建立数据加密、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响应预案及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四、备案流程与材料清单

1. 线上申请:登录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注册企业账号后选择“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事项,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PDF格式)。

2. 材料清单: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网站域名注册证书、ICP备案证明、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等。

3. 审核与公示:药监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齐全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核通过后,备案信息将在官方网站公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可下载打印备案凭证,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备案编号、有效期及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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