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资质条件
企业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若涉及外资持股,非试点地区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试点地区需符合数据本地化要求。
二、合规运营条件
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经营管理人员需保持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管制度的记录,且已开通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并提供有效证明。业务内容需符合《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站无违规信息,服务器部署于中国大陆境内,并与持证IDC服务商签订托管协议。
三、材料准备条件
续期需提交原EDI许可证正副页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业务发展报告(含用户增长、交易量等数据)、服务器接入协议、域名备案截图及依法经营承诺书。外资企业还需补充股权穿透图及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
四、时间节点条件
企业需在许可证到期前90日启动续期程序,逾期未提交将导致许可证自动注销,业务面临中断风险。建议提前120天开展自查,确保材料齐全、业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