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质
申请企业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得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药品信息服务”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内容,若涉及药品交易服务,需同步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许可证》。
二、专业团队
企业需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规的专业人员,需提供药学、医疗器械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此外,网站负责人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三、网站与安全
企业需拥有独立运行的网站,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域名所有人与备案单位一致。服务器须部署在中国境内,并部署防火墙、数据加密等技术措施,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四、合规承诺
企业需承诺药品信息来源真实、合法,禁止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信息。备案信息变更后需及时办理变更备案,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备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