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黑龙江省企业高效完成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依据国家药监局最新规定及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现梳理2026年备案所需核心材料如下:
基础资质材料: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相关表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专业人员资质:至少配备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规的专业人员,需提供药学、医疗器械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并附社保缴纳记录,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
网站与域名材料:提供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域名所有人与备案单位一致。若使用云服务商二级域名,需提供云服务合同及主体一致性证明。
安全保障措施:需部署防火墙、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设施,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文件或第三方安全测评报告,确保用户信息及交易数据安全。
其他材料:包括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历史发布信息备份与查阅制度、药品信息来源合法性承诺等,均需加盖公章。
企业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以顺利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