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发布的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制正式取代原审批制,备案凭证长期有效,不再设置固定有效期限制。这一调整旨在简化企业准入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动态信息更新机制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确保服务主体持续合规。
备案凭证长期有效的核心要求:
信息动态更新:企业需在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域名、服务器托管商等备案信息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业务一致。
合规义务履行:企业需每年1月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涵盖信息发布合规性、数据安全及用户反馈处理情况,并接受药监部门抽查,违规行为将纳入药品安全信用档案。
过渡期安排:
2025年1月20日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可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原证书;证书到期后需按备案程序换发新凭证,实现审批制向备案制的平稳过渡。
备案凭证长期有效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运营环境,但企业需以“主动备案、动态合规”为原则,建立备案信息台账,确保业务持续合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