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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主体要求解析

阅读量:6 时间:2026-02-04
文章摘要:

一、主体资格
备案主体必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无法申请备案。企业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药相关内容。

二、专业人员配置
需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规的专业人员,提供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三、设施与制度保障
需拥有独立网站或客户端,域名需完成ICP备案。建立药品信息审核、用户隐私保护、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合法、真实、准确。

四、合规运营要求
备案后需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备案编号,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禁限信息。需指定专人定期核查信息合规性,建立历史信息备份查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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