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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对企业经营有哪些要求

阅读量:12 时间:2026-02-10
文章摘要:

在黑龙江省,企业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需满足多项经营要求,以确保业务合规开展。无论是黑龙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还是哈尔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哈尔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均需遵循统一规范。

一、主体资质合规
申请企业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可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表述。涉及药品交易的,需同步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专业人员配置
企业需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管理法规的专业人员,提供药学、医疗器械相关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网站负责人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提供学历证明及任命文件,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三、设施与制度保障
企业需拥有独立网站并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域名所有人与备案主体一致。网站需设置药品信息专区,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审核痕迹保存3年以上。同时,需制定数据加密、用户信息保护、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并定期开展合规评价。

四、内容与功能限制
网站禁止设置在线问诊、智能荐药等疑似诊疗功能,仅可展示药品信息或提供健康科普服务。禁止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信息,所有内容需标注来源并确保合法性。

企业需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完善经营体系,确保符合黑龙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规范,为合法开展业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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