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企业完成黑龙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后,备案凭证的有效期是关注焦点之一。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哈尔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及哈尔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
自2025年1月20日起,黑龙江省全面推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制管理,原审批制下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式取消,备案凭证改为长期有效,不再设置固定有效期限制。这一调整旨在简化企业准入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同时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服务主体持续合规。
备案凭证长期有效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高枕无忧。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建立动态信息更新机制,当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域名、服务器托管商等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业务一致。此外,企业还需每年1月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涵盖信息发布合规性、数据安全及用户反馈处理情况,并接受药监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对于2025年1月20日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原证书;证书到期后需按备案程序换发新凭证,实现审批制向备案制的平稳过渡。例如,若企业原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则需在到期前完成备案转换,避免业务中断。
备案凭证长期有效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运营环境,但企业需以“主动备案、动态合规”为原则,建立备案信息台账,确保业务持续合法开展。无论是黑龙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还是哈尔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哈尔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企业都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药品信息服务的健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