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20日起,黑龙江省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实施备案制管理,取消原有的审批制,备案凭证长期有效且无需办理续期,这一政策简化了企业准入流程,降低了运营成本,但对企业的动态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备案凭证长期有效,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一备了之”,动态合规成为企业运营的核心要求,若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域名、服务器托管商等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备案内容与企业实际业务运营情况高度一致。
企业需建立常态化的合规自查机制,每年1月向监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报告需涵盖信息发布合规性、数据安全防护、用户反馈处理等核心内容,如实反映企业的运营情况。监管部门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备案企业进行抽查,若发现企业存在超范围发布信息、虚假备案、数据安全防护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将把企业纳入药品安全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撤销备案。
对于2025年1月20日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可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证书到期后需按新的备案程序换发备案凭证,实现审批制向备案制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