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正式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办理流程大幅简化、办理效率显著提升、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哈尔滨地区企业只需通过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线上备案,即可合法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展示、科普宣传、咨询服务等业务。整个流程清晰规范、步骤明确,企业按照指南操作即可顺利完成。
第一步是前期自查准备,确保企业全部满足备案条件,这是备案成功的基础。主体资格方面,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个人、个体工商户不得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药品信息服务”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表述,没有的先完成工商变更。专业人员方面,企业至少配备两名专业人员,其中一名为执业药师或医疗器械工程师,人员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完全一致,无挂靠、无虚岗。网站与制度方面,企业拥有独立运营的官方网站,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域名所有人与备案企业一致,服务器部署在中国大陆境内,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建立完善的《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制度》《用户隐私保护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数据备份与查阅制度》等全套管理制度。
第二步是备齐材料线上提交,这是备案的核心环节。企业将基础材料、网站材料、人员材料、制度材料整理为完整、清晰、规范的电子版PDF文件,具体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域名证书、ICP备案截图、服务器托管证明、专业人员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安全保障方案、信息审核制度、真实性承诺书等内容。登录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找到“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备案申请表,准确录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网站域名、负责人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范围等内容,上传全部备案材料,仔细核对无误后正式提交备案申请。
第三步是审核公示拿证,这是备案的最后环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形式审查,重点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信息是否一致,材料不全或格式错误的,会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按要求整改后重新提交即可。初审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核人员会对企业主体资格、人员资质、制度建设、网站合规性等内容进行核查,必要时会与企业沟通核实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药监部门在官方网站进行5—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备案凭证,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备案编号、备案机关、备案日期等信息,正式合法开展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