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将原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哈尔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业迎来监管新格局,这是“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举措。
新规核心亮点是流程简化与备案凭证长期有效,取消原有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企业只需向省级药监局提交备案材料,即可开展相关业务,大幅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对于已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证书到期后需按新规完成转备案手续,切换监管模式。备案凭证无有效期限制,降低企业后续维护成本,但企业信息变更时,需在30日内完成备案更新,确保信息准确。
备案条件与材料坚持严格规范,保障信息服务安全。申请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组织,配备至少两名熟悉药械法规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信息审核、用户隐私保护等制度。监管采用动态监测模式,实现宽进严管,实时核查信息合法性,对违规企业依法整改通报,规范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