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起,国家药监局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流程大幅简化,哈尔滨企业通过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即可合法开展业务。
第一步为前期自查,确保条件达标:主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个人无申请资格,经营范围含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人员配备至少2名熟悉法规的专业人员,提供执业药师等资质证书,社保缴纳单位与企业一致;拥有独立网站并完成ICP备案,域名所有人与企业相同,建立信息审核、隐私保护、安全应急等制度。
第二步为备齐材料线上提交,准备基础材料、技术材料、人员材料、制度材料,整理为高清PDF,登录省级药监政务服务平台,填写备案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第三步为审核公示获取凭证,药监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初审通过后实质审查,沟通细节问题;审核通过后官网公示5-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企业可下载打印备案凭证,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合法开展药械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