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黑龙江省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需办理跨省经营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备案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遵循 “总部统一备案、分支机构属地监管、信息互通共享” 的原则,备案操作规范涵盖备案条件、材料准备、办理流程、后续管理四大方面,未办理备案的分支机构不得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1. 总部企业已取得黑龙江省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人力资源市场经营异常名录;
2. 分支机构已完成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总部一致的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表述;
3. 分支机构已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从业人员(至少 3 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并完成社保缴纳;
4. 分支机构已具备固定的经营场地,满足 30 平方米以上的面积要求,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1.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跨省经营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官网下载,由总部法人签字并加盖总部企业公章,如实填报总部及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 总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总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分支机构从业人员材料:人员名单、身份证、资格证、近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查询章);
6. 分支机构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 / 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总部对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明确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管理权限、责任承担,由总部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 分支机构合规经营承诺书: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承诺遵守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接受属地监管。
1. 材料准备:总部企业按要求整理备案材料,纸质版 1 式 2 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扫描为 PDF 格式;
2. 线上申报: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平台,进入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管理” 模块,选择 “跨省经营分支机构备案”,填报总部及分支机构信息,上传电子版备案材料;
3. 线上审核:主管部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材料不齐或格式不符的,一次性告知企业补正;
4. 备案办结: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跨省经营分支机构备案回执》,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总部企业;
5. 属地报备:总部企业将备案回执复印件提交至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属地报备,纳入属地监管体系。
1. 信息变更备案:若分支机构发生经营地址、负责人、从业人员、经营范围变更,总部企业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黑龙江省人社厅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并同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备;
2. 年度备案报告:总部企业在每年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时,需一并提交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合规经营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
3. 违规连带责任:分支机构若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总部企业需承担连带责任,黑龙江省人社厅将根据违规情节,对总部企业采取责令整改、年检不合格、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4. 分支机构注销:若分支机构停止经营,总部企业需在注销工商登记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黑龙江省人社厅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注销手续,交回备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