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信网码号资源配置与使用,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管理规定,结合省内实际,持续完善码号资源管理政策体系。当前政策核心围绕统一规划、集约使用、动态监管展开,对码号占用申请、审批、使用、回收全流程作出明确约束。
在申请主体方面,政策明确区分省内使用与跨省使用码号的管理权限。省内码号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核,跨省码号按规定由国家层面审批,省内机构协助做好属地核验与事中事后监管。申请单位需具备与码号用途相匹配的经营资质或服务能力,无相关资质不得提出占用申请。
审批环节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虚假申报、违规使用记录、欠缴相关费用的单位,依法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
在使用监管方面,政策强化码号实际使用要求,严禁擅自转让、出租、转借码号,严禁超范围、超用途使用。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不达标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码号资源,管理部门可依法予以收回并重新统筹分配。
整体来看,黑龙江省现行政策旨在提升码号资源使用效率,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障公共服务与行业应用有序开展。各类主体在办理码号占用申请时,应严格对照政策条款,确保全流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