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实地核查与事后抽查,以提升入库企业质量。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评价工作机构须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知识产权数量为零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或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首次参评的企业。实地核查重点包括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申报资料真实性及数据一致性,核查材料需留存备查。
在入库后监管方面,省级主管部门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每批次入库企业进行集中随机抽查,重点核验指标异常、数据矛盾、突增突减等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原则上,被抽查企业不包括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直接确认的企业,且同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抽查符合条件的,三年内仅抽查一次。对于评价系统反馈的发生重大变化或再次存在风险的企业,主管部门需及时复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这一监管闭环设计体现了“宽进严管”的思路:前期通过直通车和简化流程降低准入门槛,后期通过实地核查和随机抽查确保入库质量,有助于维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