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网络销售备案需根据企业类型和业务模式,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及地点如下:
一、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若企业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药品网络交易服务,需向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提交备案申请。备案材料包括《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网站域名证书等。备案可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或前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三楼B区省药监局窗口现场办理。
二、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报告
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需向所在地市(地)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网络销售信息,包括入驻的第三方平台名称、店铺名称及链接。报告材料需包含《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及网络销售平台协议。
三、备案信息变更与更新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省药监局将定期公开备案信息,并组织现场检查确保合规运营。
上一篇: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办理全流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