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实施细则,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需满足以下前置条件并遵循规范流程:
一、前置条件
1. 主体资质: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医疗器械销售”或相关表述,且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2. 经营资质:根据销售产品类别,企业需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确保许可范围覆盖拟网络销售的产品。
3. 人员配置:需配备至少1名质量管理人员,具备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确保全职在职。
4. 平台合规:
1. 自建网站销售:需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完成ICP备案,服务器位于境内,并部署数据加密、防火墙等安全措施。
2. 入驻第三方平台:需与已取得《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的平台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平台服务类目包含“医疗-医疗器械”。
二、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平台,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资质、平台凭证等材料,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电子备案凭证。备案后需接受现场核查及年度抽查,确保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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